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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委会组织参加我省网贷机构金融监管备案工作系列会议

日期:2018-03-09    作者:办公室    来源:安徽省律师协会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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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律协信息委派员组织和参加我省网贷机构金融监管备案工作系列会议。

2月27日下午,省律协信息委主任沈国庆律师一行,与省金融办银行处、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部联合召开座谈会,讨论关于成立网贷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操作指引起草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省金融办银行处副处长李瑞介绍了安徽省网贷金融行业的现状,通报了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省律协信息委一行,作为全国律协“网贷备案法律意见书操作指引”编写组的成员,能够主动与政府监管部门对接并提供建议和服务表示欢迎和感谢。

双方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沈国庆主任表示,为网贷机构的金融监管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这是一个从来没有过的全新的工作。为此,全国律协信息委成立了“网贷备案法律意见书操作指引”的编写工作组,安徽律协信息委的相关同志入选该工作组并参与该项工作,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进行扎实的调研,为“指引”的编写集聚智慧、提供参考。

3月6日上午,省律协信息委再次与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举行座谈会,就相关工作进一步沟通。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网贷机构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是网贷机构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作为监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等情况进行评估。

全国律协信息委成立了律师出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操作指引编写工作小组,吸纳来自全国律协信息委、各地律协信息委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团队,吸收各地办理相关业务的经验,结合各地方在监管过程中的不同要求,力争尽快制定出一部既有全国面上普遍适用性,又有兼顾地方特殊情况的灵活性,且具有具体实操指导意义的业务操作指引。

据了解,目前,除了全国层面的监管规定外,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新疆等地陆续制定了相应的备案实施细则或发布了相应征求意见稿,不同程度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在网贷机构的监管工作中介入并参与合规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