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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
日期:2017-11-16 作者:程琥 来源:人民法院报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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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法院工作面临新形势、踏上新征程,对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以下笔者结合所在法院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法院面临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历史方位和特点规律,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一是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继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开创法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是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是更好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审判的职责使命,积极投身实现党的十九大宏伟目标的伟大事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司法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法治中国建设。要牢牢把握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职责使命,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服务主动性,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的必然要求。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更加强烈,法院队伍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无疑是更好地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的前提和基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党建工作置于法院队伍建设乃至整个法院工作的核心位置,切实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二、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
要紧密结合跨区法院改革要求和法院队伍实际,抓住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围绕中心抓党建,把握融合发展“结合点”。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要做到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年初,在研究制定法院工作要点时,把党建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作出总体安排。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首都中心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制定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基本思路,明确总体目标、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并根据中心工作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频共振、与队伍建设同步发展。要坚持服务大局,在紧紧围绕落实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四个中心建设”、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抓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等中心工作中找准党建工作定位,做到心中有大局、行动有目标、工作有重心。
二是压实责任抓党建,抓牢融合发展“关键点”。构建法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的七大责任主体新格局,职责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架构,促使责任主体对党建工作带头尽职负责,从源头上避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专门成立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坚持将支部建到庭上,在较大的业务庭室单独设立党支部,党员人员不够的才考虑设联合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原则上由庭室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强调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党建的“一岗双责”。选齐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专职党务干部,对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进行强化培训工作,为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依靠创新抓党建,瞄准融合发展“切入点”。党建工作要始终做到常抓常新、推陈出新。一是创新教育内容。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学懂弄通坐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通过集中宣讲辅导、专题培训班、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争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表率。二是创新党建品牌。坚持业务工作品牌与党建工作品牌联创,发动各党支部和各业务庭室一起创建工作品牌,集中目标,集中力量,打造部门工作亮点。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北京四中院工作站、立案诉服大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打造成党建工作的载体和品牌。三是创新活动方式。加快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丰富、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坚持既严谨又生动,善于运用干警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采取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实践要求的方法,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要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四是立足服务抓党建,紧扣融合发展“着力点”。实践证明,党员干警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提升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随之增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也随之增强。从规范纪律作风、庭审行为、信访接待等细节入手,开展经常性的表彰先进、座谈、事迹报告会,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为习惯。通过向人民群众赠送宣传册、发放调查问卷和联系卡,汇总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受、对法院建设的建议意见。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当事人的解疑释惑、疏导情绪,传递公平正义,送去温暖关怀,引导当事人理性合法地行使诉讼权利。
五是从严管理抓党建,夯实融合发展“支撑点”。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严管厚爱,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行为,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要求,认真查摆在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加以改正。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的意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及时发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使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得更加顺畅、紧密和富有成效。
三、推进新时代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的基本要求
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跨区法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重点在深和细、常和长、严和实上下功夫。
一是着力在深和细上下功夫。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共同构成法院工作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应当把党建工作作为法院全局工作来同等对待。坚持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部门、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实在,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二是着力在常和长上下功夫。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充分认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真正把党建工作置于法院工作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三是着力在严和实上下功夫。立足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针对党建工作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成果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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