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律协字〔2006〕12号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建议,经2006年4月29日省律协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同意倪永生同志辞去省律协秘书长职务,聘任邓生苗同志为省律协秘书长。 特此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抄报:省司法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抄送:各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