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律发字第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法律服务市场面临着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众多大型跨国公司开始扩大其在中国的生产和经营,中国企业也更多地参与国际贸易,这为中国律师带来了进一步开拓业务的良机;同时,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很多律师事务所也迫切需要在业务知识和管理运营方面做进一步的提升,尤其在当前,为应对入世的挑战,我国律师业也加快了合并与联合的步伐,这些方面都完全可以通过学习和借鉴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长期积累的执业管理经验来达到我们的目标。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曾于2003年10月24日至25日与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在上海举办了以迎接入世挑战和机遇为主题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技能高级培训班”。广大律师对该培训班极感兴趣,踊跃报名;同时,我会工作人员通过教学现场的反馈,也得知参与律师对该培训的反响极好;会后,亦有部分律师向我会进行相关咨询。因此,为避免大家错失学习良机,应广大律师要求,全国律协将于2004年1月9日至10日在北京再次举办一期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技能高级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作为全国律协的示范性培训系列之一,主讲人仍为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专家、路伟律师事务所(Lovells)北京办事处主任合伙人吕立山先生(Robert Lewis)和律协—路伟培训项目专员、东方智权律师事务所江宪胜律师。吕立山先生和江宪胜律师均有长期在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以及跨国企业法律部工作的经验,同时对中国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律部的运作模式及所面临的问题也有深入的研究,并且主讲人丰富的执业技能和高超的授课技巧,在全国律协与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已经合作举办的一系列讲座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受到了广大参会律师的好评。本次培训仍然沿用中英文互动形式,由吕立山先生以英文讲授,由江宪胜律师从中国律师的角度进行讲解。
培训班的授课内容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运营为主,同时覆盖了当前我国律师普遍关心的事务所合并与联合的模式和操作,突出了实用性。并且,本次培训还将根据全国律协已经完成的全国性调研活动的结果,结合国际通行做法进行比较讲解。通过了解有关管理理念并结合案例研究,参加培训的人员将掌握一套完整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方法论,并针对本所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在主讲人的指导下,利用所掌握的方法论制订一项行动计划。
为便于参会人员与主讲人的沟通和交流,保证授课效果,全国律协将对参会人数进行适当控制,每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人员限为本所的合伙人。全国律协将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可参会人员名单。
另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定于2004年1月7日至8日在同一会场举办“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及技能高级培训班”,对于需要了解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流程及技能的律师也有所裨益。有兴趣的律师可以参阅该通知。
同时,在讲座中,还将进行一次抽奖活动,所有参会人员均可参加,奖品为中国律师杂志发行的“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讲座”DVD光盘一套共8张(价值830元)。
本讲座将发给20课时的结业证。
主要授课内容参见本通知附件
讲座、住宿地点:北京铁道大厦(三星级,北京海淀区北蜂窝102号;酒店总机电话:010—51879199)。
讲座报到时间:2004年1月6日。
讲座费用:全国律协会员1800元/人,非全国律协会员2400元/人。为鼓励参会者提前交费,凡在2003年12月19日之前交费者,交费标准为全国律协会员1700元,非全国律协会员2300元;已提前交费但因故不能到会者,全国律协会员退款1600元,非全国律协会员退款2200元。
本通知所称“讲座费用”包括会议费、会议资料费及讲座期间的午餐和工作晚餐费用。
交费方式:可在报到时交费;也可在2003年12月19日之前(以汇出日为准)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交费,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企业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参会者姓名,并传真至全国律协培训部。注意:谢绝邮局汇款。报名确认以收到全国律协培训部的传真回执为准。
住宿安排:住宿可由会务组代为预定,费用自理。
住宿标准:260元/间/天/送一人早餐。
报名方式:请将所附报名表传真、发电子邮件或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
讲座报名截止时间:2003年12月22日(注意:因会场有限,全国律协将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可参会人员名单)。
为充分发挥全国律协的培训示范职能,本讲座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选派主管培训的负责同志或工作人员一名参加本次讲座,全国律协免收注册费以及午餐、工作晚餐费。上述人员住宿费用自理,报到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开具的介绍信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马玖之、李鲲
联系电话:(010)84020218
传 真:(010)64056110
E-mail:cle@acla.org.cn,acla@163.com
户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开户行:北京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帐 号:03304001201051230—69
附:主要授课内容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
主要授课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管理概述
设计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时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客户/市场需要什么样的管理模式?
·合伙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追求哪些目标/价值观?
二、律师事务所管理—组所/重组/联合须考虑的因素和具体步骤
律师事务所组所/重组步骤(一):制订共同纲领
律师事务所组所/重组步骤(二):编制业务计划
律师事务所组所/重组步骤(三):确定分配机制
律师事务所组所/重组步骤(四):确定治理机构
律师事务所组所/重组步骤(五):订立(新)合伙协议
事务所之间的合作/联合/合并
三、课堂练习和分组讨论
利用课堂上掌握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技能和方法论制订本所行动计划纲要
分组讨论:中国律师事务所面临的共同挑战及对策
四、律师事务所管理——日常运作
事务所运作管理(一):如何充分利用事务所最重要的资源——助理律师:慎重筛选和减少流动性
事务所运作管理(二):如何确保服务质量:律师培训和已有业务知识的整理/利用
事务所运作管理(三):如何进行业务开拓:一般营销和针对具体客户/项目提出法律服务建议
五、总结: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律师业如何迎接入世的挑战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