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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08-01-03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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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十二期 

    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筹)将于2007年11月26日-12月9日举办第三十二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和条件 

  参训学员须为律师事务所在职三级律师,公证处在职三级公证员或从事律师、公证员工作满五年的现职律师、公证员,政治表现好,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坚持正常学习。 

  二、 培训内容、师资、时间和名额分配 

  1、 培训内容:本期培训班将主要开设以下课程:我国律师、公证工作发展状况及前景、涉外律师公证实务、律师法修改情况介绍、公证理论问题、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解读。 

  培训班还将安排有关参观考察活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 

  2、 培训师资:培训班将邀请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全国律协实务专家、高等院校及司法行政学院知名教授授课。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届时将组织学员进行座谈讨论,听取意见。 

  3、 培训时间:共14天,2007年11月26日报到,11月27日开学,12月9日结业。 

  4、 名额分配:本期培训班学员200名,其中律师113名,公证员87名(详见《学员名额分配表》)。如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请事先与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 

  三、 报名、入学办法 

  请参训学员填写《学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一份由司法厅(局)留存,一份于2007年11月10日前传真至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随后将原件寄至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 

  请各地司法厅(局)按本通知规定条件审查选派学员,并向其寄发《入学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事项》。 

  四、 培训费用 

  培训费 2800元(含住宿费、学杂费、活动费、餐费)。 

  五、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一篇论文,论文需围绕物权法撰写,写作具体要求详见入学须知事项。我院将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或在中国普法网中司法行政学院网页上刊登。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入学通知书、单位介绍信、二张一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 

  3、报到时间:2007年11月26日(8:00-- 17:00)。 

  4、报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 

  5、有关招生及报名具体事宜,请与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处 

  邮政编码:100016 

  联 系 人:李袁婕、李军 

  电 话:(010)64678413 

  传 真:(010)84512254 

  附件:一、学员名额分配表 

   二、学员报名登记表 

  二OO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律师学员名额分配表

省别
分配数
省别
分配数
省别
分配数

北京

天津

上海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山东

江苏
1

5

6

1

6

3

2

4

1

2

6

1

5

10


浙江

安徽

江西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云南

四川

贵州

广东

广西

福建
5

4

3

3

3

2

1

4

5

3

3

1

4

10
海南

西藏

重庆

兵团
3

1

2

3





合计
113




公证员学员名额分配表

省别
分配数
省别
分配数
省别
分配数

北京

天津

上海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山东

江苏
1

5

1

1

5

2

2

2

1

1

5

1

5

10
浙江

安徽

江西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云南

四川

贵州

广东

广西

福建
5

4

2

2

2

1

1

2

3

2

2

1

3

9
海南

西藏

重庆

兵团
2

1

2

1





合计
87



       

  

附件2

司法行政学院学员报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

号码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工作单位

电 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何时何校何系毕业

从事律师或公证工作年限


简历(包括法律培训经历):

所在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同级司法局(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查、录取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司法行政学院复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