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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案例的通知

日期:2008-01-03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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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律协字[2003]01号 

各市律师协会(律协联络组)、省直律师事务所: 

  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生活·服务”频道于2003年2月10日推出大型法制经济栏目------《经济与法》(播出时间为每晚10:40首播,次日早8:00重播,时长30分钟),该栏目为中央电视台的一个重要的法制宣传园地,同时也为律师界的活动搭建了一个宣传平台。该栏目愿与我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我会统一组织、选送相关案例。 

  该栏目的选题要求:1、经济类民事案件,包括知识产权案件,但原、被告双方是非一目了然、法律意义肤浅的案件除外;2、2002年1月1日后审结的案件,不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案件,但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需要等待审判结果的案件除外;3、对企业或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有学习、指导、启迪的案件,但社会意义狭窄陈旧,缺乏普遍性、重要性的案件除外;4、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采访。 

  该栏目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均由电视台统拨。 

  请各会(所)接通知后,务必按照选题要求,积极组织,选送品质精深的案例报我会,我会将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的案例选送中央电视台,为宣传我省律师作实事。 




                                      安徽省律师协会 
                                     二00三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