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律协字〔2005〕4号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并报省司法厅党委同意,定于2005年4月1日至2日在合肥市召开安徽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1日晚18:00前报到;4月1日19:30召开预备会议和大会主席团会议;4月2日召开代表大会;4月3日上午召开全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动员会。
二、会议地点
合肥稻香楼宾馆。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11号,电话总机:0551—2228888。
三、参会人员
安徽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特邀代表。
四、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3、审议通过《安徽省律师协会章程》;
4、选举产生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5、其他相关事宜。
五、其他事项
1、各市律师协会负责通知本市代表按时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2、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需着正装,并遵守会场纪律;
3、参加会议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省律协会费开支。
联系人:苏琰
电话:0551-2643508,2643916
传真:0551-2643139
安徽省律师协会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抄报:省司法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抄送:厅办公室、律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