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律协字〔2004〕23号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已经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为了保证本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全国律协(2004)律发字第62号通知精神,省律协将组织全省律师进行一次以律师管理和执业规范知识为内容的统一考核,现将有关问题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目的
本次考核旨在检验广大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在教育整顿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所取得的成效,准确掌握律师管理和执业规范的有关知识内容,把握自查自纠的规范标准,为下一阶段开展行风评议、考核验收奠定基础,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及考核内容
凡依法注册的律师和在律师协会工作的工作人员为参加此次考核的人员。
考核内容: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司法部会议精神、《司法部关于2004年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关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等。
三、考核的方式
1、本次考核由全国律协负责统一命题,制定《2004年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综合试题》??季淼挠≈坪驮木砉ぷ饔墒÷尚骋蛔橹?。各市律协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律师考试的考务工作;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律协负责(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闭卷考核。
3、考试时间:8月21日上午8:30—11:30
各市律协应于8月22日将考卷送至省律协,由省律协组织人员统一阅卷,结果报全国律协。
四、考核要求
本次考核旨在进一步促进学习教育的深化,各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肃纪律、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己瞬缓细裾卟荒茏胂乱唤锥谓逃俟ぷ?。
五、为了组织好考核工作,定于8月13日下午三时在省司法厅二楼会议室召开全省律师协会秘书长会议,布置考务工作。8月13日上午报到,报到地点:律华宾馆。
联系方式:省律协会员部
联系人:孙艺茹,0551—2642229
安徽省律师协会
二○○四年八月六日
抄报:省司法厅,全国律协
抄送:厅律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