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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刑事辩护法律实务培训班通知

日期:2008-01-03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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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皖律协字[2003]36号 


各市律师协会(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刑辩业务是律师的基础业务。近年来,律师在刑辩方面遇到了不少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研究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律师刑事辩护水平和刑辩技能,对于巩固和拓展刑事辩护这一律师传统业务十分必要。为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加拿大律师协会于2003年9月18日签订了“中加刑事司法改革与辩护项目”协议书,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培训律师刑事辩护技能。经省律协申请,全国律协将组织顾永忠、张晓陵、周水清等国内有影响的刑事法律专家来皖授课,主要讲授会见客户、收集证据、交叉询问证人和引用证据等方面的执业技能及如何规避执业风险等。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3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11月28日下午报到。 

  二、参加培训的律师应于11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前向省律协报名,报满400名截止。 

  三、培训地点:安徽省消防总队招待所(合肥市长江西路315号),总机:0551—5136181。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每人100元(含资料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如需统一安排食宿,每人每天另交100元。 

  五、前来参加培训的律师务必携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册》。 

  联系电话:0551-2642290 2643916 
  传 真:0551-2643139 
  联系人:汪静 宋具凤 刘皖娟 






                                 安徽省律师协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专家简介 

  顾永忠 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晓陵 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副教授、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水清 公安部刑侦局综合处处长,刑侦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