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省律协关于律师年检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40课时的培训,否则不予年检注册,为了使每位律师能够达到该项要求,省律协特举办本次培训。
一、培训时间、主讲人和内容:
4月8日上午 8:30-11:30
安徽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处长 王海林 解放思想与工业强省
4月8日下午 14:30-17:30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陈勇 《律师法》辅导报告
4月9日上午 8:30-11:30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茆俊民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解读
二、培训对象:省直所执业律师。
三、培训地点:安徽省消防总队招待所七楼会议室(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315号 (五里墩桥向西);总机:0551-2294000)
四、本次培训不收费,请各位律师务必携带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册准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汪静、林茂,电话: 2311318、2311373
特此通知。
安徽省律师协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