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聚凤阁信息论坛_夜猫子品茶论坛网址51茶楼论坛网_登录-栖凤楼论坛_楼凤宫论坛(品茶)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行业要闻
专业建设
文化建设
会员服务
公众服务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通知公告
关于征订200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教材的通知
日期:2008-04-18 阅读次数: ?;な恿ι?input type="button" 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onClick="document.all('color_printsssss').style.backgroundColor='#EDF0F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2008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实习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请你们按照本通知以及《安徽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申领、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皖律协〔2007〕33号)的要求,作好如下工作:
一、本次征订由省律协统一向全国律协负责,各市律协应按照意见要求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本市所需实习证数量、实习教材数量,书面传真上报省律协(省直所直接向省律协上报);
二、实习证工本费6元(含邮资、包装费用),各市律协、省直各所在报所需实习证数量时将实习证款项同时交到省律协;
三、各市律协、省直各所申领实习证时,省律协将按照实际人数发放实习证;
四、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阶段的教材由全国律协负责编写,为集中培训指定教材,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本套教材共四册,分别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定价26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定价26元;《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定价68元;《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下)》,定价78元,全套教材定价合计198元,请各市律协及省直各所在提交实习人员名册汇总表时,按照每位实习人员198元缴纳教材费。
五、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配套表格包括《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实习鉴定书》等,由全国律协统一制定,各市律协、省直各所可从中国律师网下载使用。
下载链接:
http://www.chineselawyer.com.cn/
program/download_conment.jspCID=34811987&ID=39424。
联 系 人: 汪静、林茂
联系电话:0551-2311318、0551-2311373
传 真:0551-2643139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关闭窗口]
省直政法系统网站
安徽长安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公安厅
省内司法行政部门网站
安徽省司法厅
合肥市司法局
淮北市司法局
亳州市司法局
宿州市司法局
蚌埠市司法局
阜阳市司法局
淮南市司法局
滁州市司法局
六安市司法局
马鞍山市司法局
芜湖市司法局
宣城市司法局
铜陵市司法局
池州市司法局
安庆市司法局
宿松县司法局
省内律师协会网站
合肥市律师协会
淮北市律师协会
亳州市律师协会
宿州市律师协会
阜阳市律师协会
淮南市律师协会
滁州市律师协会
马鞍山市律师协会
芜湖市律师协会
宣城市律师协会
池州市律师协会
安庆市律师协会
黄山市律师协会
六安市律师协会
铜陵市律师协会
其他省市律师协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
天津市律师协会
上海市律师协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
重庆市律师协会
江苏省律师协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
山西省律师协会
辽宁省律师协会
吉林省律师协会
福建省律师协会
江西省律师协会
湖南省律师协会
广西省律师协会
海南省律师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
四川省律师协会
陕西省律师协会
甘肃省律师协会
宁夏律师协会
新疆律师协会
湖北省律师协会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山东省律师协会
河南省律师协会
香港大律师公会
澳门律师公会
河北省律师协会
主办:安徽省律师协会
皖ICP备1201551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52号
电话:0551-62643139(传真) 邮箱:lawyerah@163.com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林湖路666号合肥金融广场D8栋东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