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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蚌埠贫困申诉人可获法律援助

日期:2015-07-23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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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对于请不起律师的申诉人来说,今后有望获得法律援助。7月21日,记者获悉,为了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蚌埠市司法局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出台《申诉案件律师代理暂行办法(试行)》,解决经济困难申诉人的法律需求。

    根据《办法》规定,申诉案件是指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刑事判决、裁定书,以及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在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申诉人没有委托代理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可能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不服国家赔偿的行政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将通知法援机构指派律师代理;在刑事申诉案件中,申诉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精神病人,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案件,可能改变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的案件,申诉人也可申请法律援助。

    据介绍,蚌埠市检察机关将在控申接待窗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受理申诉案件,并告知申诉人的权利义务和申诉风险。各法律援助也将及时对申诉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诉人,在3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代理。(倪伟东  记者周莹莹  实习生江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