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简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政许可初审工作程序,强调行政许可初审工作必须在法定时限或承诺期限内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加强对县区司法局行政许可初审工作的监督,实时查看受理行政许可初审登记薄和制发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存根。二是布置开展2013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主管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律师事务所年度总结大会或相关会议,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材料和完成规定工作(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继续教育和信息化应用)情况进行审查,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三是进一步加强律师年度执业考核工作,要求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大会(一般与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总结大会结合进行),听取律师个人总结(述职),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主管司法局(律协)相关人员参与对主任(合伙人)的民主评议或测评。四是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将面试考核由以往每年一次增加到两次,实习登记由以往每年一次增加到三次。主管司法局和市律协不定期开展实习人员在岗情况检查或抽查,及时通报实习人员在岗情况,推动实习管理工作落实,提高实习管理质量和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申请公职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严把公证律师准入关,申请公职律师执业人员除做到申请社会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及实习纪律”外,积极参与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处理法律事务、代理参加诉讼仲裁等与法制有关工作。
(六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