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日前,马鞍山市司法局与市中院联合出台《马鞍山市规范法官和律师廉洁交往行为若干规定》,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之间良性互动交流新机制。
规定主要内容有:法官不能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律师不能请求或暗示法官介绍案件代
理、辩护及其他法律服务业务;律师与法官之间存在依法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法官回避;
法官不得私自、违规会见本人或所在合议庭承办案件的律师,或与承办案件代理律师有正常诉讼
活动之外的接触。同时规定,法官或律师若违反有关规定,一方发现后应及时报告给所在人民法
院或司法行政部门。
(马鞍山市司法局)